我們總傾向於把「身體所行」和「心裡所想」分開來討論,這樣比較符合現實中的人性。雖然我們心裡貪婪地想要行偷竊之事,但只要控制好自己的行為,就不構成犯罪,警察並不會逮捕一個只是在心裡想着如何做壞事的人。這合乎世界上的法律規範,卻與聖經相違背。在神看來,為人正直,包括思想和行為。
身為罪人,我們一定會萌發不討神喜悅的念頭,關鍵是:當邪惡的念頭浮現在心中時,我們會如何面對和處理呢?
我們是讓邪惡的念頭反覆上演,還是抓住它,透過禱告,求神幫助?
來到神面前吧!求主為我們重新造一顆清潔的心,正直的靈。
5月19日(四)|隨着、去行
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,放縱肉體的私欲,隨着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,本為可怒之子,和別人一樣。 弗2:3
May 19, 2022 • 文:宣教日引|粵語朗讀:沈小嵐, 背景音樂:《珍珠般的眼淚》簡雅姍鋼琴創作演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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